資源化利用(優先)
回收有價物質:廢催化劑提鉑 / 鈀、廢溶劑精餾再生、廢油提煉、廢舊電池回收金屬。
能量回收:焚燒產熱 / 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置(替代燃料 / 原料)。
核心法規與資質
上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名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
處置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許可類別處置。
責任:產生單位負主體責任,非法轉移 / 處置將面臨重罰與刑責。
技術成熟度與可靠性
工藝是否成熟、有無成功案例
設備穩定性、故障率、運維難度
二次污染控制:煙氣、廢水、飛灰、滲濾液
場地與條件
占地面積、周邊敏感點(居民區、水源)
防火、防爆、防泄漏、應急設施
儲存、運輸、操作風險
化驗室危廢主要有哪些
過期 / 廢棄化學試劑:固體、液體試劑
實驗廢液:酸堿廢液、重金屬廢液、有機廢液
沾染試劑的耗材:手套、濾紙、滴管、廢藥品瓶
標準溶液、滴定殘液:含 Cr、Hg、Pb、Cd、CN 等
這些都不能自行隨意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