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化利用(優先)
回收有價物質:廢催化劑提鉑 / 鈀、廢溶劑精餾再生、廢油提煉、廢舊電池回收金屬。
能量回收:焚燒產熱 / 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置(替代燃料 / 原料)。
公司定位為綠色環保創新型企業,擁有專業的科研團隊、先進的制造設備、精干的服務團隊,公司主要研究開發危廢綜合處理處置的工藝系統設備,以“環保、經濟的方式解決危廢處置市場難題”為宗旨,針對危廢綜合處置的現有工藝進行簡化、優化及開發市場上未得到合理解決的固危廢的處置工藝。公司本著不斷創新,精益求精的信念,為我國危廢物處理處置貢獻自己的力量。
核心法規與資質
上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名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
處置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許可類別處置。
責任:產生單位負主體責任,非法轉移 / 處置將面臨重罰與刑責。
固化 / 穩定化(最常用的預處理)
水泥固化
石灰固化
飛灰穩定化
把危廢變成穩定、不易滲漏的固體,再去填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