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符合科學碳目標倡議(SBTi)標準的科學目標,可參考以下步驟2:
承諾與啟動
明確承諾:企業或組織需明確表達致力于設定和實現科學碳目標的承諾,通常由高層領導發表聲明或公開承諾,展示對減排目標的重視和決心。
組建團隊: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涵蓋環境、財務、運營、供應鏈等關鍵部門代表,確保從不同專業角度推動目標制定與實施。
評估與準備
排放盤查: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盤查,涵蓋范圍一(直接排放)、范圍二(能源間接排放)和范圍三(其他間接排放),清晰掌握當前排放水平與減排潛力,為目標設定提供數據基礎。
了解科學共識:深入研究氣候科學成果,尤其是與《巴黎協定》目標相關內容,明確全球溫升限制的科學共識,使目標設定符合國際標準與科學要求。
設定目標
確定減排范圍:依據業務特點和減排潛力,確定減排目標覆蓋的范圍,如整個組織、特定部門或產品線,確保目標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設定具體目標:基于科學共識和排放盤查結果,設定具體、可量化的減排目標,明確在特定時間內實現的減排百分比,確保與《巴黎協定》溫升限制目標一致,如設定在未來 5 至 10 年內實現一定比例的范圍一、二、三排放總量減排。
提交驗證
提交目標:將設定的減排目標提交給 SBTi 進行驗證,SBTi 作為獨立非營利組織,會依據嚴格標準評估目標是否科學合理。
接受反饋:認真對待 SBTi 的審查反饋和建議,根據反饋對目標進行調整和改進,確保目標符合要求。
公布與實施
公布目標:目標通過驗證后,在企業網站、年報、可持續發展報告等渠道公開宣布減排目標,接受公眾監督,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
制定實施計劃:制定詳細實施計劃,包括具體減排措施、時間表、責任分配和監測機制等,將目標細化為可執行的任務和行動步驟。
實施與監測:按照計劃開展減排活動,定期監測和評估減排進展,向 SBTi 報告目標進展情況,接受其定期審查和評估,確保減排工作按計劃推進。
持續改進
回顧與調整:定期回顧減排目標實施情況,根據實際進展、市場變化、技術發展等因素,必要時提高減排目標、擴展減排范圍或改進減排措施,確保目標的先進性和適應性。
分享經驗:積極與其他企業或組織分享減排經驗和實踐,參與行業交流與合作,共同推動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同時從他人經驗中獲取啟發,不斷完善自身減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