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公司名稱一則是識別不同企業的標志,二則有利于對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運行是由公司的內部組織機構來進行的,沒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公司就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核準公司名稱。在該環節,創業者需事前商量、確定好公司類型、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然后攜帶提前準備好的3-5個符合政策要求的公司備選名稱前往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核名通過則收到《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核名失敗則需要重新核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