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規定說明:沒有經過計量認證的檢定/檢測實驗室,其發布的檢定/檢測報告,便沒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產品/工程驗收的依據,而只能作為內部數據使用。
具體分為如下幾個階段: 1、申請階段,質檢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2、初查階段(必要時進行),按規范要求幫助質檢機構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并使之正常運行; 3、預審階段(必要時進行),按規范要求進行摸擬評審,查找不符合項并要求整改; 4、正式評審,主管部門組成評審組對申請認證的機構進行評審; 5、上報、審核、發證階段,對考核合格的產品質檢機構由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頒發計量認證合格證,并同意其使用統一的計量認證標志。不合格的發給考核評審結果通知書; 6、復查階段,質檢機構每五年要進行到期復查,各機構應提前半年向原發證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上的材料項目與次申請認證時相同; 7、監督抽查階段,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對已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單位,在五年有效期內可安排監督抽查,以促進質檢機構的建設和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作用 1、表明具備了按相應認可準則開展檢測和校準服務的技術能力; 2、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贏得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信任; 3、獲得簽署互認協議方國家和地區認可機構的承認; 4、有機會參與國際間合格評定機構認可雙邊、多邊合作交流; 5、可在認可的范圍內使用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標志和ILAC國際互認聯合標志; 6、列入獲準認可機構名錄,提高知名度。
在食品方面,檢測機構更是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從田間地頭到餐桌,食品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受到污染。通過嚴格的樣品采集、的實驗室分析和細致的數據解讀,CMA檢測檢驗機構能夠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 檢測工作并非一帆風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檢測人員常常面臨來自各方面的挑戰。有時,樣品的特殊性質或極端條件要求檢測設備達到的精度;有時,緊迫的時間壓力要求他們快速而準確地完成任務。無論面對何種困難,檢測人員總是堅守崗位,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確保每項檢測都準確無誤。 值得一提的是,CMA檢測檢驗機構的工作并不于產品和設備的檢測。他們還承擔著制定標準、推廣先進技術、培訓專業人才等重要職責。這些工作無疑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