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相關證據:在整個信用證業務過程中,要妥善留存所有與交易相關的文件和資料,如貿易合同、信用證副本、往來函電、運輸單據、檢驗證書等。這些證據在出現糾紛時可能會起到關鍵作用,有助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收到信用證時審查:收到信用證后,立即對其進行細致的審查,明確單據的種類、格式、內容、簽發人等具體要求,記錄關鍵信息和特殊條款,為后續制單和審單做好準備。
制單過程中對照審核:在制作每一份單據時,都要以信用證條款為依據,確保所填寫的內容與信用證要求完全一致。例如,發票上的貨物描述、數量、金額等必須與信用證中的描述一字不差;提單上的裝運港、目的港、貨物嘜頭、包裝等信息也要與信用證相符。
保險單審核:檢查保險單的被保險人是否正確,保險金額是否符合信用證要求,一般為發票金額的 110%,保險險別是否與信用證規定相符,保險單的簽發日期是否不晚于提單的簽發日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