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出書網策劃衛生管理研究方向學術專著,誠邀主編副主編,評職稱加分,正規出版社出版
《衛生***與應急管理研究》
《衛生管理統計***》
《健康***與健康管理》
《醫院管理學***》
《醫院精細化管理***》
《實用衛生防疫***》
《醫院管理與衛生***方法》
《公共衛生***預防控制》
廣東省衛生專業職稱文件為:粵人社規〔2022〕6 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于印發《廣東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評審所依照的是該文件中的附件:3.廣東省衛生研究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3-1.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評價標準條件
各級職稱申報所需的學術著作等業績條件整理如下:
第三章 評價條件
第二節 中級職稱評價條件
二、評審條件
(二)工作業績要求。
工作業績實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報人應提交取得現職稱或參加工作以來代表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工作業績2-3 項(每項提供 1 份):
1.作為執筆人撰寫并被單位采納實施的工作方案、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和發展報告、咨詢報告、評估報告、調研報告、統計分析報告或應急處置情況報告等。
2.參與制定市級以上的衛生管理相關發展規劃、制度、標準、辦法、方案、規范或操作規程等。
3.參與發明工作,獲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4.以作者在公開出版期刊上發表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的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
5.作為參與編著者,公開出版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的學術著作。
6.參與市(廳)級以上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科研課題形成的階段性進展報告或結題報告。
7.其他可以代表本人衛生管理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業績成果。
第三節 高級職稱評價條件
二、評審條件
(二)工作業績要求。
工作業績實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報人應提交取得現職稱或參加工作以來代表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工作業績3-5 項:
1.副研究員
(1)作為執筆人撰寫并被單位采納實施的工作方案、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和發展報告、咨詢報告、評估報告、調研報告、統計分析報告或應急處置情況報告等 2 份。
(2)參與制定市級以上的衛生管理相關發展規劃、制度、標準、辦法、方案、規范或操作規程等;或者參與編寫的行業標準或規范;或者參與設計市級以上的綜合性、常規性統計調查方案。
(3)主要參與發明工作,獲已授權的發明專利 1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 2 項,或軟件著作權 2 項。
(4)以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核心期刊或 SCI、SSCI、EI等收錄的期刊上發表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的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2篇。
(5)作為主要編著者、副主編或主編,公開出版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的學術著作。
(6)主持市(廳)級以上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科研課題形成的階段性進展報告;或者主要參與完成市(廳)級以上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科研課題形成的結題報告;或者主要參與開發并被市(廳)級以上主管部門采用推廣的衛生管理業務軟件、信息系統。
(7)其他可以代表本人衛生管理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業績成果。
2.研究員
(1)作為執筆人撰寫并被單位采納實施的工作方案、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和發展報告、咨詢報告、評估報告、調研報告、統計分析報告或應急處置情況報告等 3 份。
(2)主要參與制定市級以上的衛生管理相關發展規劃、制度、標準、辦法、方案、規范或操作規程等;或者主要參與編寫的行業標準及規范;或者主要參與設計市級以上的綜合性、常規性統計調查方案。
(3)作為發明人獲已授權的發明專利 1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 2 項,或軟件著作權 3 項。
(4)以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核心期刊或 SCI、SSCI、EI 等收錄的期刊上發表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的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 3 篇。
(5)作為主要作者、副主編或主編,公開出版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的學術著作。
(6)主持省(部)級以上衛生管理研究相關科研課題形成的階段性進展報告;或者主持完成衛生管理研究相關市(廳)級以上科研課題形成的結題報告;或者主持開發并被市(廳)級以上主管部門采用推廣的衛生管理業務軟件、信息系統。
(7)其他可以代表本人衛生管理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業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