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個體營業執照一般都是需要“商用”房產或者商住房產才行的。但是有些地方允許“住改商”政策,也就通過一些手續,把住宅性質的房子拿來辦營業執照。
1、在當地允許“住改商”的情況下,可以去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同時向他們咨詢“住改商”所需要的手續或者材料。
住改商”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出具業委會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住所(營業場所)登記表》。
2、如果當地已經禁止了“住改商”,那么就沒辦法辦營業執照了。具體情況,請你咨詢當地工商局,因為不是全國各地的工商局都允許住改商政策的,因為這只是一項臨時性質的地方政策。
根據《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住宅應當符合經營性用房的規劃,經工商合法注冊,并符合衛生、環保、消防規定的要求,獲取衛生、環保、消防部門核發許可。同時,要符合小區管理規約的約定。否則,即是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所以,在當地允許“住改商”的情況下,小區住宅也可以去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出具業委會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住所(營業場所)登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