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照明方式一般分為三種:
1、一般照明。指頂光和伸出式舞臺作為部分頂光的吊點燈環,以及葡萄架上、天橋上的照明。
2、重點照明。指面光、耳光、柱光、側光、腳光、流動光和伸出式舞臺的低角度面光、內(外)側光、轉臺流動光以及樂池內設置的供接樂譜燈的低壓插座。
3、裝飾照明。指天排光、地排光和舞臺上使用的激光效果器、追光、流動音樂噴泉以及各式電腦燈。
演出中燈光色彩的3種常規配色方法:
1.單色燈:只用單一顏色,容易突出演員,可以通過燈光數的多寡來滿足不同的舞臺氣氛的需求。
2.同色系燈:比如,大紅、玫紅、粉紅;檸檬黃、橘黃、明黃等,通過相似又不同的燈光顏色來構成舞臺的明暗層次。
3互補色燈:比如,深藍、橘紅或者玫紅等,通過光的強烈對比來突顯舞臺的氛圍。
色彩是節目的基調。節目高潮時的熱烈,低潮時的壓抑,收獲時的喜悅,離別時的感傷等等,都可以在節目進行過程中,隨著劇情的進展和表現人物的需要,以光色變化顯示環境,渲染氣氛,創造舞臺空間感、時間感和節目所要求的意境,運用恰當的色光反映不同的氣氛,對于加深節目的感染力,無疑會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 光的色彩和光柱的方向都有著很強的可塑性,它可以將人禁錮在頂光投下的一個光斑里,也能將舞臺延伸成浩瀚的宇宙。近幾年,拍攝晚會多用黑底幕,除非個別節目特殊需要,一般情況下,把天、地排燈都夾上一聯原色蘭色紙,它的作用使黑天幕不至于黑死,而幽幽的蘭更能給人無限的遐想,從視覺上讓人感覺舞臺后方無限延伸。 節目中的色光不宜過多,一個節目中的色光不宜超過三種顏色。色光的變化應該隨著音樂的起伏而變換,電腦效果燈的光柱運動也應該隨著節目氣氛和音樂的速度來確定運動速度和動作形式。 一般情況下,把四排逆光燈的換色器調成深天藍或綠,用來做效果逆光的底子光;用四組夾了換色器的筒子燈與三組變色燈來作渲染節目情緒的氣氛色光。用深天藍或綠色當底子光,拍攝出來的畫面干凈、有景深,同時不缺乏蒙蒙的意境。 而筒子燈與變色燈的光束比較硬,方向性可塑性較強,色彩豐富、變換快捷,同時,這幾組燈的位置更是為攝像機位而設計的,所以,用這幾組燈來做渲染節目氣氛的主效果燈是比較恰當的。 把燈光色彩當成節目的情緒來參與創作,就能創作出理想的電視效果。
舞臺照明,貴在突出視覺、寫實、審美和表現四大要素。經歷了多年演變。逐漸發展成今天比較完善和先進的照明系統。演出照明設計是否成功,是以舞臺燈光的處理是否得當為標志。舞臺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作。應該、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