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范疇之列。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于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于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無抵押無擔保貸款,又稱為信用貸款,主要面向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個人發放。客戶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選擇貸款年限,并簽訂合同。市場上也存在一些非法的放款組織,因此需要謹慎選擇。
在民間借貸中存在一定的風險,借款人應特別注意以下情況: -不法分子可能以無需抵押即可提供貸款的名義,利用購買個人信息或通過中介,誘騙急需資金或信用狀況不佳的被害人; -借款人的實力和信譽度是判斷是否能順利獲得貸款以及貸款利率高低的關鍵; -借款人應選擇合法的貸款機構,避免陷入非法放款組織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