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號令——《征信業管理條例》2013年1月21日頒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實施
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編辦《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發改財金【2013】920號)《通知》要求各級政府部門:
《通知》明確規定:
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行政管理事項中要依法要求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
報告的組成
部分:全國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公開的監管信息;
第二部分:金融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民間借貸等)對企業的信貸評價信息;
第三部分:企業相關的互聯網信息;
第四部分:新聞單位、主流媒體對企業的評價信息;
第五部分:企業經營信息;
第六部分:市場反饋信息(包括消費者、上下游企業及員工等主體實名提交的評價信息)。
報告的特點
一、信用網址與商務網址的不同。
二、信用檔案與廣告的區別。
三、信用檔案是企業展示信用的方式。
四、企業對待信用檔案采取的方式。
五、異議信息、不良信息的處理方法
提高社會信用意識: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培養企業和個人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意識,有利于提升宏觀經濟運行效率,但良好的社會信用意識并不是僅僅依靠教育和道德的約束就能夠建立的,必須在制度建設上有完備的約束機制。近年來我國征信法規建設不斷推進,逐步建立了以國家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的多層次制度體系,促進國內征信行業快速健康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