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是指國家為了扶持高端技術性服務業的發展,對從事技術外包、業務外包和知識外包服務的企業進行稅收等多項政策支持的企業類型。
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稱變更,再進行認定申請。企業應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及時在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提交更名材料,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激勵政策
1、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申報條件
1、在中國境內 (不包括港、澳、臺地區) 注冊的法人企業;
2、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 》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4、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節圍 (試行) 》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申報材料
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表》
2、企業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論述
3、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經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5、企業工作場所證明復印件
6、、企業上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以及離岸外包收入表
7、企業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單復印件
8、企業前3位高管簡歷
9、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或研發能力佐證材料
選擇博偉的原因
1、十年企業,十余年累計服務經驗線下實體公司;
2、專業咨詢老師一對一用心服務;
3、專業團隊各流程分工合作,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