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辦理車輛注銷時,如遺失號牌、行駛證應同時辦理補發手續。對其他原因無法交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的,由車輛管理所公告作廢。
民警檢查報廢解體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碼,確認車輛五大總成(車身/車架.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后橋)是否齊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機動車檢查記錄表》。
車輛銷毀要求,警方負責進口機動車.校車.中型(含)以上載客車.中型(含)以上載貨車.專用作業車.低速車.拖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報廢解體監銷,其他車輛由報廢回收企業銷毀。
“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包括《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所指的兩類報廢機動車,主要是指“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荃技術條件”的機動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