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負責人對審核合格方案進行技術交底,并形成書面交底記錄,交底人員與被交底人員簽字。
4.架體搭設人員(架子工)經標準《特種作業人員技術考核管理規定》(GB5036)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特種作業證件復印件報當地建筑施工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5.架體搭設材料經過項目檢查驗收合格后,才允許進場,并形成書面檢驗記錄;檢驗人員簽字并對進場檢驗材料結果負責。
6.開始搭設腳手架。
7.由項目經理組織人員進行架體搭設施工階段驗收(架子工班組長、施工員、現場監理參加)并形成書面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并對架體驗收結果負責。
8.建筑公司組織公司部門對已經搭設完畢的腳手架進行綜合驗收,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應參加并監督建筑公司對腳手架進行驗收的程序與結果。同時項目將建筑公司組織的驗收記錄呈報當地建筑施工監督機構備案。
9.腳手架投入使用。
10.監督機構、公司、項目進行的口常檢查、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