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的業績是不可或缺,現在人員的業績變得越來越難以補辦。首先,補辦流程比較麻煩,有很多流程要做,二是很容易被查。因此,當建筑公司人員不足找人員時,直接找到符合人員要求的業績,以免因人員問題而影響資質的申請,對于人員問題我們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關于資質增項申請的新規定
(1)新的資質標準實施細則規定:對于已取得建筑資質的建筑企業,可以進行增項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且數量不受限制。
(2)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和所屬行業的甲級資質,但未取得建筑資質的建筑企業,可直接申請相應類別的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而其它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筑資質則應按照首次申請資質的要求進行辦理。
關于被取消的資質
對于新的資質標準,原資質標準中已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電梯安裝、金屬門窗、預應力、水上交通管制、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等8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在其相應專業工程承包的過程中,已不再做資質要求。而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進行專業工程分包時,應將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營業執照的建筑企業。
資質分立的原因
如果資質轉讓,并不意味著收購將會進行。如果被收購公司擁有多項資質,則有必要查看是否有全部收購的必要,這個時候就要進行資質分立,建立一個子公司來分開資質。可以看出,資質的分立主要是由于被收購公司存在一些資質,而收購方只需要部分資質,才會發生的。如果公司只有一個資質或者如果有多個符合需求的資質,則沒有必要進行資質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