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是有組織的活動。在手工業時代,手工藝人們大多單槍匹馬,獨自作戰。而工業時代的生產,則不僅批量大,而且技術性強,而不可能由一個人單獨完成,為了把需求、設計、生產和銷售協同起來,就必須進行有組織的活動,發揮勞動分工所帶來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
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
傳統的工業設計是指對以工業手段生產的產品所進行的規劃與設計,使之與使用的人之間取得匹配的創造性活動。從這個概念分析工業設計的性質,工業設計的目的是取得產品與人之間的匹配。這種匹配,不僅要滿足人的使用需求,還要與人的生理、心理等各方面需求取得恰到好處的匹配,這恰恰體現了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
工業設計必須是一種創造性活動。工業設計的性質決定了它是一門覆蓋面很廣的交叉融匯的科學,涉足了眾多學科的研究領域,有如工業社會的粘合劑,使原本孤立的學科諸如:物理、化學、生物學、市場學、美學、人體工程學、社會學、心理學、哲學等等,彼此聯系、相互交融,結成有機的統一體。實現了客觀地揭示自然規律的科學與主觀、能動地進行創造活動的藝術的再度聯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