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旋噴樁,是以高壓旋轉的噴嘴將水泥漿噴入土層與土體混合,形成連續搭接的水泥加固體。施工占地少、振動小、噪音較低,但容易污染環境,成本較高,對于特殊的不能使噴出漿液凝固的土質不宜采用。
高壓噴射注漿所采用的水泥品種和標號,應根據環境和工程需要確定,一般情況下,宜采用強度等級為42.5級的普通硅酸鹽水泥,可根據需要加入適量的外加劑及摻合料。使用其他水泥注漿時應得到設計許可。 (3) 注漿所用水泥應符合《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 175—1999中的規定。 (4) 高壓噴射注漿用水泥必須符合質量標準,應嚴格防潮和縮短存放時間,施工過程中應抽樣檢查,不得使用過期的和受潮結塊的水泥。 (5) 攪拌水泥漿所用的水,應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 63—89的規定。 (6) 高壓噴射注漿一般使用純水泥漿液。在特殊地質條件下或有特殊要求時,根據工程需要,通過現場注漿試驗論證可使用不同類型漿液。如水泥砂漿等。 (7) 根據需要可在水泥漿液加入粉細砂、粉煤灰、早強劑、速凝劑、水玻璃等外加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