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文件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系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性與嚴肅性。
學歷與資歷 1) 中專畢業工作滿5年,或大專畢業工作滿3年,或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或碩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申報助理工程師職稱; 2) 大專或本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碩士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申報中級工程師職稱; 3) 本科畢業或碩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滿5年以上,或博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4) 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受聘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5年以上(含5年)可申報教授級高工; 5) 本科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3年),或碩士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2年),或博士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可申報高級經濟師職稱。
對專業知識的要求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發)的精神,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確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凡申報土建施工、道路與橋梁施工、水務建筑施工、裝飾裝修施工、公用設備安裝五專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取得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前兩年(2009或2010年)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績。
業績能力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科研攻關項目或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并獲得相應的成果獎勵。 B、主持或為主完成過二項以上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的成果獎勵。 C、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工程設計、生產項目,經成果驗收與鑒定,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的相關獎勵。 D、主持或為主承擔過本行業技術發展規劃,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認可,并在全行業推廣應用。 E、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規劃設計、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創新、設備改進、成果產業化、提高產品質量或工藝水平等項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或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肯定。 F、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重點新產品的研制、設計、制造、安裝或調試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省(部)級主管部門的肯定。 H、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及省(部)級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的制定工作,該標準或規范已在全國、全省或全行業范圍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