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發)的精神,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確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凡申報土建施工、道路與橋梁施工、水務建筑施工、裝飾裝修施工、公用設備安裝五專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取得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前兩年(2009或2010年)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績。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申報條件 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職稱可評可考。一般而言,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并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條件,又想獲得職稱,那就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了。所以說,職稱可評可考,考評效力同等,全國各地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