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注冊資本要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資企業在經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牛變化,確需減少的,領經審批機關批準。外資企業注冊資本可以增加或者轉讓,但是,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外資企業將其資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采取合伙和個人獨資的形式,這里的合伙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其法律依據類推適用《民法通則》關于個人合伙和企業聯營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由一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如果企業只允許從事生產活動,則可稱為生產型外資企業;從事咨詢服務類活動,可稱之為咨詢服務外資企業;允許從事貿易、批發、零售或分銷活動,稱之為商業型外資企業或外商投資商業公司。
1、除土地外,企業的投資百分之百為外國投資者所私有,沒有中國投資者參股。一個企業可以是一個外國投資者獨資,也可以是若干外國投資者合資。
2、獨立經營,沒有中方參與經營管理。企業依照批準的章程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3、自負盈虧。經營收入除按中國有關稅收的規定納稅后,完全歸投資者所有和支配。企業終止,應當及時公告,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