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開展融資工作的主要作用就是實現運營模式的創新,采購現代化運營設施,緩解成本壓力,保證技術跟進,增強企業整體生產力,減少企業投資過程中所產生的資金壓力。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實現了各項技術設施功能的優化,不但能夠促進企業技術改革,還能有利于企業相關設施的更新和完善,從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實力,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目前我們國內現在存量較大的融資租賃公司,屬于類外商投資設立的融資租賃。按照要求,設立外商融資租賃公司,須取得商委部門、或自貿區管委會出具的外商投資備案回執。在申請備案回執方面,由于各地的審批政策松緊差異,造成各地的融資租賃公司準入門檻不同。
1.直接融資租賃:中租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制造商購買設備,并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所有。 適用于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2.售后回租:承租企業將其擁有的設備出售給中租,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中租租入該設備。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但實質上設備的風險和報酬由承租企業承擔。適用于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我們需要明確是在哪注冊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國內各地不同省市的融資租賃公司申報政策不同,最主要的是有些省市目前是暫停受理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申請的,諸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這些一線的省市,要申請設立融資租賃公司,也并非完全不可行,只是對于發起方的資質審核極其嚴格,建議選擇收購融資租賃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