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論很多都是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經驗公式。因此說,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如:理論上講,一般5~6 層磚混結構住宅,如果地層工程地質性質較好,一般勘探孔深15m 基本可滿足要求,而5 層框架結構的商場,由于柱網的柱荷載大,基礎面積大甚至可能采用樁基礎,則勘探孔深度15m 一般不能滿足要求,應以找到持力層,以超過持力層為終孔標準。
在實際勘察過程中,經驗告訴我們,遇到埋藏較淺且工程地質性質好的密實碎石土及巖石地基,勘探孔深度可稍淺,(當然按權限該上報審批的進行上報審批)而遇到工程地質性質差的淤泥、淤泥質土及松散填土地基,勘探孔深度要深, 直至達到要求。這就是說,巖土工程問題的解決過程,實際上是在理論的指導下,巖土工程技術人員利用自己的工程經驗,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運用合理適宜參數,加上良好的判斷力,解決問題的過程。對巖土工程技術人員來說,扎實的基礎理論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是同等重要的,過分強調哪一點都是不合適的。可是,很多巖土工程技術人員過分強調經驗,而對理論的學習和運用不足,這種現象對巖土勘察技術的發展不利;對年輕技術人員的健康成長不利。因此,在巖土勘察領域也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地質勘探野外工作車輛,應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業出隊前進行車輛性能檢測。野外工作車輛駕駛員,應具有10萬公里以上行車經歷。
野外營地選擇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借住民房應進行處理,并檢查房屋周邊環境、基礎和結構。
b 野外營地應選擇地面干燥、地勢平坦、水源無污染背風場地。
c 挖掘鍋灶或者設立廚房,應在營地下風側,并距營地大于5m。
d 營地,應設排水溝,懸掛明顯標志。
e 在林區、草原建造營地,應開辟防火道。
林區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在林區作業,應隨時確定自己位置,與其他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b 在林區作業,生火時應有專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滅的火堆。
c 在森林地區進行地質勘探作業,應遵守禁區防火規定。
d 林區出現火災預兆時,應迅速撤離。林區發生火災時,作業人員應迅速撤離到地帶或者開辟不少于5m的防火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