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美術是戲劇和其他舞臺演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布景、燈光、化妝、服裝、效果、道具等。它們的綜合設計稱為舞臺設計。其任務是根據劇本的內容和演出要求,在統一的藝術構思中運用多種造型藝術手段,創造出劇中環境和角色的外部形象,渲染舞臺氣氛。
屬二度創造藝術。它須在劇本文學創作及導演總構思的基礎上進行再創作,以其特有的形象語言表達劇作的內涵。舞臺美術創作源于生活,但又須以劇中人物、事件和規定情景為依據,并須與表達導演的創作意圖相協調。在演出中它起到了豐富、補充和加強人物形象塑造,深化主題思想的作用。
舞臺美術的這些功能,是歷史發展的產物和結果。最早出現于演出中的是和演員直接有關的化妝、服裝和隨身小道具。后來才逐漸有了布景。演出進入室內后又逐漸有了燈光照明。在很長的歷史時間,它主要是在演出中發揮“實用”性功能。隨著各種演出技術條件的日趨完善,藝術造型手段逐漸增多,它的藝術作用也逐漸加強,藝術創作的價值和品位也愈來愈高,遂成為戲劇綜合藝術中重要的有機成分。在現代的戲劇演出中,舞臺美術成了決定和左右演出藝術形式的重要的、甚至是決定性的因素。
由于新時代人們戲劇觀念的更新,現代科學技術日益進步,戲劇品種相互影響,燈光投影等現代舞臺裝置涌現于戲劇舞臺,各種風格的舞美設計豐富多彩。舞臺美術設計,有的側重于縱向繼承,力求符合潮劇傳統表演風格,有的倚重于橫向借鑒,力求創造新的表現形式,或者二者兼而有之。隨著現代舞臺美術的創新發展,表現手段更加多樣,分工更加細致,舞臺設施也日益龐大。
